无为县 届游泳比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无为县文化旅游体育局
无为县隆兴体育健身管理有限公司
二、承办单位:无为隆兴游泳馆
无为铁人三项运动协会
三、协办单位:无为县冬泳协会
四、媒体推广单位:
锦绣无为官方网站
无为鞍子巷网
五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竞赛日期:年11月30日
地点:无为隆兴游泳馆(无为县长江路与东大街交汇处西南角)
六、竞赛项目
本次赛事分为自由泳和蛙泳两个项目进行竞赛
七、参赛规模
每项组别上限80人,总人数限报人,报满截止。
八、竞赛办法
1、执行国家体育总局 《游泳竞赛规则》进行;
2、检录:按竞赛项目在规定时间、区域内进行;
3、比赛组别:
4、发令
本次比赛采用发令枪发令,听到枪声后每项每组(6人每组)同时出发的办法;
5、计时
本次比赛采用人工计时,每条泳道配备三块秒表进行计时;
6、游进:
6.1当发令员发出“各就各位”的口令后,选手应做好出发准备,选手在听到枪声后才能做出动作,水中出发选手必须一手或双手接触出发台,出发后所有选手潜泳距离不得超过15米,在15米前选手的头部必须露出水面,蛙泳发后,选手在水中只能做一次蹬腿和大划臂动作,而后要浮出水面,向前游进;
6.2自由泳:自由泳比赛中,可采用任何泳姿。到达终点时,可用身体任何部分触池壁;
6.3蛙泳:两臂和两脚的所有动作都应同时并在同一水面上进行,不得有交替动作.在每个以一次划臂和一次蹬腿顺序完成的完整动作周期内,选手头的一部分应露出水面.到达终点时,双手应在水面,水上或水下同时触壁;
6.4比赛中,游离出自己泳道(包括抵达终点时,触及其他泳道的池壁)选手,均作犯规处理。
7、更衣
7.1隆兴游馆内配备了男、女更衣冲洗间;
7.2每项比赛结束后,每位选手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快速进入更衣间进行冲洗和更衣,不要在赛场逗留;
7.3选手物品自行保管,贵重物品可寄存隆兴游泳馆吧台,如贵重物品没有寄存导至遗失,组委会不承担责任。
九、医疗救护
1、组委会在游馆内设立了医疗点和救生员及工作人员,救生员和工作人员协助医疗救护,维护比赛秩序,参赛选手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;
2、医疗点提供溺水救护和心脏急救服务,备用医疗药品。所有救护、医疗及药品费用选手自理。
十、保险
1、所有选手自行购买赛事险;
2、隆兴游馆购买了公共场所意外保险,该保险为组委会为每位参赛选手提供赛事当天比赛时 保险和 保险。
欢
迎
报
名
十一、报名
1、报名时间
1.1本次赛事从年10月30日开始接受报名,每项上限80人,总人数上限为人,报满截止;
1.2报名时每位选手预交元押金,按时参加比赛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返,报名不参赛或转让他人等情况,押金不退返。
1.3无为县境内居民,含工人、学生、以及外地常驻人员(凭当地派出所开具暂住证都可参加报名。)
1.4本次比赛分男、女子组别,其中分别设为:
少年组(8-16周岁)年至年出生
青年组(17-40周岁)年至年出生
壮年组(41-59周岁)年至年出生
1.5未满18周岁的少年组选手必须有监护人许可参赛的签字证明,并附签字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参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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